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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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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二次文件汇编

2024-08-01 08:45:32

大连房协九届二次理事会

全体会议文件汇编


  二0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目     录


1、大连房协九届二理事会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2

2、关于我会九届理事会人事变动情况的报告……………14

3、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3】14号   2023年8月25日)………………16


 坚持服务宗旨  凝聚会员力量

 推动我市行业建设和我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连房协九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九届理事会向二次理事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3年房协工作情况

    2023年,我们在协会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二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换届工作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服务宗旨,加强自身建设,践行社会责任,凝聚会员力量,较好地发挥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协会职能,促进了我市行业建设及协会工作的开展,全年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夯实思想建设根基

    2023年,在党工委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帮助下,我们按照上级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以及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党支部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注重夯实思想政治基础。一是根据党工委的安排认真搞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党支部工作条例》,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二中全会以来重要文件要求,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聚焦行业协会本职业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思想敏锐性,把牢社会组织建设“定盘星”,合法、规范有序地开展我会各项活动。三是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把学习“四史”作为思想教育的必修课,作为推动和促进工作开展的动力源,激励广大会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新时代各项建设事业作贡献。通过强化思想建设,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提升了工作能力和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二)贯彻章程示范文本,全力做好换届工作

    按照我会八届六次理事会的安排,为做好我会九届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年初,我们制定了《大连房协第九届会员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对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工作、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作了详尽安排,将《工作方案》报给了市社管局、辖区党工委,抄送给了市住建局,并广泛听取了广大会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保证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一是认真摸清会员底数。近年来,在企业“主辅分离”改革中,房管部门经“撤、并、转”后,大多数被核销;在“三供一房”改革中,中直、省直企业自管房已经移交国资委;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原国土资源所属事业单位及区市县相关单位相继合并撤销,导致会员单位变化较大。在此情况下,我们对会员单位重新进行了调查核实,本着真诚态度,积极与会员沟通,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巩固了会员队伍。二是重新修订了房协《章程》。根据国家登记管理机关最新颁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要求,对我会《章程》中的宗旨、会员构成、业务范围、负责人数量等做了新的表述和相应的修改调整。三是选举产生了房协负责人。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推选出了我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候选人名单,并报经管理机关审核同意,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班子。本次换届选出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当中,有8人是首次当选房协负责人,实现了我会领导集体的新老更替。新当选的负责人都是在业界有影响力的企业家和知名人士,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四是接受审计部门对房协的“离任审计”和“换届审计”。在这两项审计当中,审计部门给出的评议结论均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是真实的、财务收支活动合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在审计中未发现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的问题”。五是秘书处搬迁新址。本着勤俭办会的原则,在不增加经费开支的前提下,将秘书处办公场所由西岗区香周路22号(海达广场酒店205房间),搬迁至西岗区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501室。虽然办公室面积有所减小,但交通环境得到了改善,更加便于我们与会员进行联系和交流。

(三)坚持为会员办实事,搞好各项服务保障

    搞好“四个服务”(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自身价值的具体体现。为了落实好“四个服务”要求,我们结合日常工作,坚持从一点一滴做起,主动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一是热心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回应社会需求。接待会员及社会广大群众来电来访,是我们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每年接受来电、来访都在百人次以上。对于每一次咨询,我们都坚持做到笑脸相迎,耐心听取,细致解释,对于不能马上作出解释的,我们从不应付推辞,而是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请教沟通,再将结果反馈给对方。对电话中难以说清的问题,我们就还将政策条文拍照下来,通过手机微信发给对方,使会员和广大群众都感到非常满意。二是针对会员工作难点,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2023年以来,我们认真搞好服务工作,坚持为会员办实事。下面举几个实例:

    2023年2月底,海事大学反映,该校一位老职工家庭兄弟之间因货币补贴发生争执。弟弟指责哥哥瞒着自己拿走了父亲的补贴,要求学校收回重发,学校领导感到很为难。对此,我们给出的解释是:住房货币补贴是发给父母的,不是发给子女的。家里具体派谁来领,这是家庭的私事,与学校无关。领取人签字所代表的是父母,学校的手续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无可指责。

    2023年4月初,交通大学反映:该校一处原为粮店的200多平方米公建房,多年来处于荒废状态,并一直被个人占着。对此学校询问,现在学校是否可以收回该房。我们认为,2002年在全市商业转制过程中,政府曾下发过一份《关于大连市处置国有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租用市直管经营房所有权的意见》(大政办发【2002】102号)。但该文说的是直管公房,并未涉及单位自管产。现经学校查明,该房是学校自建住房时的配套公建,属于学校的自管产。由于该房既不是直管产,也不是拨用产,因此不适用于102号文规定。退一步说,即使参照102号文处理,转制单位也需要按文件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8年到15年内交足补偿金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而实事上,大多数转制单位根本没交补偿金,因此办不了产权过户。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据相关部门答复,该文现已“自动失效”。换句话说,就是现在你再补交补偿金,由于时限已过,也很难办理产权。

    2023年4月底,大医一院反映,本单位一户职工,当初参加房改购房时应享受的面积未达标,如今单位继续实行货币补贴,是否予以补差?特别是,夫妻双方现已离婚,房子判给了女方,男方是否可按无房户全额补贴?我们认为,给予补差是应该的,但按无房户进行全额补贴,没有任何根据,因此是不妥的。

    2023年5月底,理工大学想与地方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将本校部分拨用产房屋盘活。由于房屋没有产权证,签不了合同,所以合作事宜难以进行。近年来,政府部门为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曾发过相关的政策文件,但现在的问题是,学校不知到哪里去办,找谁去办,只好请我们出面帮助联系和协调。对此,我们和学校负责同志一同找到政府主管部门,向主管部门和领导作了专门汇报,得到了主管部门领导的认可,使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目前,合作项目已经全面展开,并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3年11月,大连大学反映,本单位一户职工承租的一套两居室住房,因承租人去世发生了家庭纠纷。该房原承租人夫妻双方均为二次婚姻,婚后因关系不睦又离婚。离婚时法院将房屋的一半判给女方,两人各住一间。现在男女双方都已去世,女方的女儿要求继续承租母亲生前居住的房间,男方子女则要求该房应全部归男方子女承租。经查,女方的女儿住在山东,没有大连户籍。对此我们认为:首先,女方子女不是本市户籍,且不在本市居住,不符合承租该套住房的条件;其次,法院当初所判定的仅为其母享有承租权,其子女并不能享受这一权利,承租权不能拿来搞继承;第三,承租权转移归产权单位负责,因此产权单位有权处理承租权的转移。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在去年我会换届和会员变动比较大的情况下,我们之所以能够克服各种困难,顺利地走到今天,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离不开广大会员的支持和配合。总之,经过全会上下的共同努力,2023年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许多可喜的工作成绩。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对企业情况若明若暗。2、开展理论研究不够,缺乏理论创新和建树。3、考虑长远建设不够,仅限于应付日常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要克服为难情绪,增强信心,知难而进,认真履行服务职能,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决不辜负广大会员的殷切期望。

    二、2024年房协工作安排

    在去年我会完成换届工作后,广大会员对新一届房协理事会寄予厚望。重任在肩,使命必达。作为新一届房协理事会,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牢记“两个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紧紧依靠广大会员,凝聚广大会员力量,要勇于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努力创造新的业绩。当前,我们工作面临的困难很多,各项工作压力很大,应该说是“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和挑战并存”,为此我们一定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做好今年房协的各项工作。

    (一)落实专项行动方案,促进工作提质升级

    2023年12月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大连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民发【2023】125号)。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引导和推动大连市行业协会商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优势和独特作用,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路线图,因此是我们新的一年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更好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引领功能和专业协调优势,引导广大会员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意识,拓宽组织宣传渠道

    前不久,大连市民政局刚刚下发了“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宣传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24】11号),按照通知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宣传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围绕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实际,发现和挖掘会员中的先进典型,按照报送程序填写《大连市社会组织报送信息素材报送表》及时报送至大连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进行筛选择优推荐使用,并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发布。对取得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响的优秀稿件,市民政局还将向民政部、国家社会组织网、《中国社会组织》杂志、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推荐。我们要积极引导广大会员充分利用好这一信息平台,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努力讲好会员中的好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会员解决难题

     协会工作不仅是一项事业,更是一种责任。要继续坚持“建设会员之家,服务会员单位”的办会宗旨,全心全意为会员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赢得会员的信任和支持。一是要强化服务意识。房协工作要以会员为中心,以会员需求为目标,以会员满意为标准,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提升服务工作质量与水平。二是积极帮助企业维权。及时向政府反映会员的诉求,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要多为会员办实事。认真对待来自会员的求助,真心实意为会员解决难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业素质

    要坚持从行业实际和会员需求出发,统筹安排,搞好各项培训。通过培训促进行业建设和发展。一是坚持开展政策法规教育。使业内各类人员知法懂法,熟练掌握各项政策规定,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不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从岗位实际和业务需求出发,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结合先进评比活动,将业务技能作为重要评比条件,强化人员业务素质,弘扬“工匠”精神,使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业务素质更上一层楼。

    (五)积极进行沟通协调,搭建企业交流平台

    要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组织企业开展横向交流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帮助企业开展合作经营,实现共同发展。一是继续壮大会员队伍。要不断增强房协工作的活力,增强房协的凝聚力,发展更多的会员。二是创新协会工作机制。针对会员的特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协会工作的活力。三是积极整合各种资源。注重发挥房协优势,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帮助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同志们,去年十月份正式下发的国务院2023年14号文件,是新时期我国住房建设发展又一份纲领性文件。该文件旨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的力度,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被称为我们国家“房改3.0版”新方案。对此,我们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进行宣传、深入加以理解、积极贯彻落实。

    作为行业协会,展望新的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自己肩上的任务很重,责任很大。让我们大家团结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沿着党的二十大开辟的康庄大道铆足干劲,奋力拼搏,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寻求我会工作的突破,促使我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我会九届理事会人事变动情况的报告


大连房协九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

根据近期我会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现将我会有关人事调整方面的具体意见报告如下:

1、由于我会九届理事会会长洪湖同志申请辞去会长职务(请辞申请见附件),经理事会研究决定,拟提议九届理事会副会长徐长胜同志为九届理事会会长候选人。现提交大会投票表决。

2、为便于我会工作开展,拟提议九届理事会驻会副会长贺 华同志为九届理事会执行副会长候选人。现提交大会投票表决。

3、经九届理事会秘书长提名,建议栾玉华同志为九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候选人。现提交大会举手表决。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附:《关于辞去大连房协会长的申请》



大连房协九届一次理事会

二0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辞去大连房协会长的申请


房协九届二次理事会:

由于本人所在单位工作繁忙,本人需要经常到外地出差,为了不影响房协工作,本人申请从即日起辞去大连房协会长职务。


申请人:洪湖

二○二四年三月一日


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3】14号    2023年8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住房问题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发展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现就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中国式现代化总要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在大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大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供住房支撑,并发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市面貌、创造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更好条件等一举多得的作用,努力让城市居民实现安居乐业,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根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着力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买不起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又供给不足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尽快补齐保障性住房建设短板,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不断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坚持目标导向,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资金平衡。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应按照工薪收入群体可负担、项目资金可平衡、发展可持续的原则、由城市人民政府按划拨方式供地和负责建设配套设施,在此基础上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应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凡是因之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一律不得实施。

坚持稳慎有序。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以需定建。支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实践。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和项目储备。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城市人民政府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本地区经济能力、房地产市场情况和各类困难群体住房需求,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稳慎有序推进。

二、重点任务

(三)明确对象和标准。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城市人民政府应将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纳入保障性住房申请和安排对象范围。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从解决最困难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入手。根据供给能力,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准入条件,逐步将范围扩大到整个工薪收入群体。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户籍家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引进人才等不同群体的保障面积标准。

(四)加快建设和筹集

1.制定规划计划。加强统筹指导,引导城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稳妥推进。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保障性住房需求,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实用地规模、布局,合理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防止因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造成房源长期空置。要制定年度建设筹集计划,优选建设实施主体。

2.保障用地供给。保障性住房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仅支付相应的土地成本。要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闲置住房等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城市人民政府对项目的建设规模等规划指标予以支持优化。

3.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要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城市人民政府应按现有资金筹措渠道负责建设与保障性住房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商业、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与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把好质量关,相关建设投入不得摊入保障性住房配售价格。

(五)规范配售和管理

1.公平公正配售。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保障性住房房源供给和需求等情况,研究制定配售方案,有序组织配售。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保障性住房配售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

2.实施封闭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工薪收入群体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不得长期闲置。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回购。封闭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

3.加强社区管理。城市人民政府应将保障性住房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组织优选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使用管理和物业服务,让群众住得舒心、安心。

(六)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总结过去部分地区棚改、拆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建设、配售、运营等方面管理制度。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实行全国联网,加强对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全过程监督,严防政策执行走样。禁止超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坚决查处腐败寻租、骗取资格、多占住房、以权谋房、长期闲置等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债务、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三、支持政策

(七)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央通过现有资金安排渠道适当给予补助。将将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缴存职工发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在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现行行政法规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要探索与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适用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税费支持政策。

四、组织实施

(八)做好政策衔接。要协调好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的关系。城市人民政府继续按照国家现有政策发展用于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承租人按市场租金标准支付租金,政府根据承租人的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租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地方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空置的商业办公楼改建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对用于销售的人才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政策进行梳理,将新建项目调整为本指导意见规定的用于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或商品住房。

(九)落实地方责任。城市人民政府对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好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负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把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跨部门、多层级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将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范围。

 (十)加强协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强对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按照职责研究制定完善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相关配套政策,形成"1+n"政策体系并抓好落实。

 (十一)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示范引领和舆论引导。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推广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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